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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二十大发言摘编】市检察院老干部党支部书记江舜玉

  • 发布日期: 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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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心向党,护航新征程。去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建党百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这一历史性时刻,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这一《意见》,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最高检召开全国四级检察院参加的专题电视电话会议,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号召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在新起点上把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落得更实更好,以实际行动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作为一名老检察人,回首检察工作的每一个进步,都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党员干警共同奋斗、玉汝于成的历史,也是全体检察干警践行宗旨意识、努力司法为民的历史。尤其是近年来我关注到,从最高检到地方各级检察院即在重大案件上主动发声,又积极推动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向社会传递出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等法治新理念。

近年来,宿迁检察机关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宿迁发展同向而行,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不懈努力。我这里也有一组数据,宿迁检察机关近五年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2148件,人均办案量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三,入选最高检、省院指导下案例、典型案例81件,质量效果齐升;最高检、省院主要领导分别批示肯定6次、14次,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53次,最高检转发经验做法16项,荣获国家级表彰22项,省级表彰184项,影响持续扩大;在全省检察工作综合考评中,宿迁检察连续5年被通报表彰。作为一名退休干部,每次看到宿迁检察取得的新成绩,都非常振奋、十分自豪。我也坚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广大检察干警不懈努力,必将推动宿迁检察工作朝着更高标准、更优质量的目标奋进,必将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作为老同志虽然退出了检察工作岗位,但依然会自觉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坚决听党话、坚定跟党走,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此我提三点建议:

一是为了使检察机关在新时代更加卓有成效地履职尽责,确保法律监督权的贯彻落实,确保公益诉讼的顺利推进,应当尽快将相关法律提上立法规划的议事日程加以考虑。这其中尤为迫切的立法有两部:一是“人民检察院监督法”,二是“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法”。

二是结合宿迁实际,宿迁市检察院在江苏省首创“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将熟悉基层情况、参与基层治理和对公共事务热情高的乡贤吸纳到公益诉讼工作中来。由此建议,市委老干部局加强沟通协调,搭建平台,吸收更多退休老同志参与到公益诉讼工作中来。

三是建议各部门联动起来,形成合力,进一步发挥好退休法律工作者的作用。作为退休法律工作者,一方面具备丰富法律知识及工作经验,另一方面生活在社区,与基层百姓接触密切,深刻感知法、情、理在老百姓生活中的理解和应用差距。化解邻里纠纷、做好普法宣传具有独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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